发 起 人:厦门晴天户外俱乐部 V会员(什么是V会员?
发起时间:2017/2/28 17:36:27
举办时间:2017/3/12 07:50分
所在省市:
活动地点:sm肯德基-同安
付费方式:
人均费用:60
邀请人数:男会员:无限制  女会员:无限制
性别要求:无限制
婚姻状况:对参加人员无婚姻状况限制
年龄限制:18 - 60 岁
投保要求:为防意外,本次活动要求报名会员必须填写身份证号和姓名参保人身意外险
报名截止时间:2017/3/11 14:00
晴天◆同安寨尖尾爬山野炊一日游
提示:详细内容中存在缩略图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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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报名/微信:18559767773夏天,QQ:18559800800
微信平台报名:huwaibbs,活动详情登入:http://www.huwaibbs.com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3号复兴世纪大厦2-2803(莲坂明发商业广场对面,新景数码港左侧)。
寨尖尾 被当地人称为是小坪的“神山”,也是当风水宝地来保护。位于同安澳溪西北面的最高顶,海拔1042米;也是在小坪森林公园的西北面。是同安的主要水源地之一,森林植被【毛竹,杨梅树,杜鹃花,松树等.保护的比较好;山顶的风化石保护的也是不错,是目前厦门的石头山为数不多没有被开发的地方。
石头形象比较有特色的有:

1像冠豸山的生命之根的“寨尖尾石”,
2有像全家福的“四代同堂”,
3有像兵马俑的“千面奇石”,
4有像海豚戏水的“西剑石”,呵呵太多像的了我都没有办法来形容了。 
注意:回程时间,和现场安排允许的话,我们就安排到小坪公园那~,本次的活动主打的是寨尖尾爬山~~

中午有安排野炊煮面碗筷请自带,减少一次性餐具对环境的破坏,如果不喜欢吃面的,可以自己带喜欢的零食,也可以带些自己喜欢的东西过来一起煮。







阿青小结:本次活动难度3星半,属野外路线,不是逛公园,强制穿戴户外鞋加双肩包。我们中午野炊,我们会带上炉具,欢迎大家自己也带上卤料,水果,各种好吃好喝的,大家一同品尝。让我们呼吸着大自然的清新空气,吃着俺们自己煮的“美味佳肴”,哈,这也是一种享受~~

【报名方式】
【活动联系人】夏天18559767773 QQ:18559800800
【活动交流QQ群】87663336(群验证:寨尖尾,已加群者,无须重复加群)
【集合时间】3月12日早上07:50分(
晴天户外蓝色大旗)集合

【集合地点】岛内:SM肯德基门口   7:50
      岛外:集美孙厝路口站(同集路天桥下)  8:30
      
岛外:同安汽车南站    9:00
【活动强度】★★★☆(5星为最高难度) 
【风险级别】★★★
(可能遇到的风险:车险、跌倒、滑坠悬崖、虫蛇侵扰等) 
【年龄限制】本次活动为户外爬山线路,具有一定的强度,限18-60岁人员参加
【活动内容】徒步、 爬山、
【活动费用】人民币60元(来回车费,中午野炊费用。赠送保险) 

【餐具要求】请自带碗筷,减少一次性餐具对环境的破坏,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活动午餐 中午午餐野炊,组织方会带上炉具,食材等。

【截止时间】活动前一天傍晚18:00【满座会提前截止】 超过这个时间的请电话确认是否还有位置,提前满座会提前截止报名,所以请尽早报名。超过18:00取消报名的均视为放鸽子,请补交相应费用(诚信报名)

【身份信息】未上报或者外带朋友未填写身份信息的会员,最迟请在活动前一天晚18点前,必须向我们提供正确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未办理身份证的幼儿,港澳,台胞及外籍朋友需提供证件号,性别、出生年月日(幼儿提供出生证的编码)。若超过时间、提供信息有误或未提供以上信息者,视为放弃办理保险,并责任自负、风险自担(会员的身份信息我们只做购买保险用,不会向他人泄露)
【食品要求】
1.水:1.5L左右以上,你需要喝多少就带多少。  
2.食品:(建议重量轻,体积小,且能量高的食品)尽量少携带容易产生塑料垃圾的食品。 可带面包、牛奶、牛奶花
生、苹果、黄瓜、牛肉、鸡爪、小西红柿等
3.天气转凉,可以带些衣服,还有雨具。会晕车的可以买些适用的晕车药


【装备要求】请背双肩包和穿戴防滑运动鞋。 
01.一双适合户外走路的鞋子(建议是朔溪鞋{爬山是登山鞋}或者是解放鞋、不会滑、有底纹的运动鞋),女生千万别穿高跟鞋。   
02.一天活动大小的背包,不可带挎包。雨具,
帽子一顶,防晒用,亦防树枝等扎到眼睛、勾住头发,零食;   
03.个人特殊药品((比如创可贴、舒经活络的药水等)
注意事项:★严重低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哮喘病患者、孕妇及其他特殊疾病者严禁参加!有特殊疾病者报名前,需告知身体情况,隐瞒健康情况的队员,责任自负!
★严禁高龄65周岁以上老人参加活动!。
★严禁携带宠物参加活动!。

1:认可独立自助为主、热情互助为辅的户外形式。
2:集体活动以大局为重,不搞个人主义,不得单独行动。
3:凡事商量,但遇意见不统一,领队有权根据利弊作出决定,全队必须服从。
4:要提倡环保,注意保护环境,不乱丢垃圾,人人以我做起。
5:男生应无条件帮助有困难的女生,要做到互相帮助,要有集体荣誉感。
6:安全第一,切忌个人英雄主义,要量力而为。
7: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不做无保护的攀爬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冒险。
8:为了您的安全,不允许出现独自疾走暴走和好奇新鲜擅自脱离整体团队的情况。
以上作为强制性要求,已报名者视同默认,必须遵守。

免责声明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厦门晴天户外组织的所有户外活动。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具 备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7.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当前已报名会员(共 16 人,括号中表示该会员带的朋友人数):





男会员
(3 人)
清梦晨阳(+2) 可乐要加冰(+2) 天生779(+2) 
女会员
(2 人)
火柴人的背后(+3) 葬花呤(+2) 





VIP会员
(1 人)
天生779(+2) 
普通会员
(4 人)
清梦晨阳(+2) 可乐要加冰(+2) 火柴人的背后(+3) 葬花呤(+2)